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2025年度中山市科普经费(学术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太阳官网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内容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学术交流项目:含主题学术讲座、学术交流、学术活动月启动仪式暨主题活动等;
(二)创新驱动助力工程项目:含开展科技类公共服务、科技社团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科技社团组织力提升等;
(三)科技人才服务项目:含科技专家工作站、学会科技服务站建设、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科技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等。
其他申报内容详见附件2。
二、申报材料
(一)《中山市科普经费(学术类)项目申报表》(附件3);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与申报项目有关的资料。
三、申报要求
(一)科普经费项目申报严格遵循《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市科普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基本科技专业水平或具有一定学术工作经验;
(三)太阳官网可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已获得市级专项资金资助等申报项目的不予立项;
(四)科普经费活动项目不得列支以下费用:公用经费、人员工资福利、部门常规工作涉及的其他经常性经费支出、基建工程项目以及与申报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五)为保证本次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项目申报后至经费资助前,申报单位及项目的负责人和参与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六)项目要求在2025年内启动,原则上需在2025年11月30日前开展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题验收。
(七)凡在项目申报、实施及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使用经费的,将根据《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市科普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撤消立项,暂停资金支付,依法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公开通报,并在3年内取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的申报资格。
其他申报要求详见附件2。
四、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一份、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用A4规格纸张打印并装订成册,请勿胶装)纸质版提交至树德楼216室,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532091759@qq.com或粤政易联系人,同时,在“0638太阳集团官网科研服务平台(https://keyan.zsc.edu.cn/)”同步填报。
如有疑问,请与科技与研究生处联系。
联系人:麦家声 联系方式:0760-88303526(内线8202)
附件1:关于2025年度中山市科普经费(学术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4:申报项目汇总表
科技与研究生处
2024年11月14日
初审(一审):杨亮
复审(二审):刘温馨
终审(三审):贺金龙